从已有的研究文献看,当前对于提升工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探讨大多聚焦于单一的金融或环境政策视角:从单一金融发展视角看,对于“金融发展一企业融资一研发投入一技术创新”的内在作用机制,大多数研究能够达成普遍的共识(贾俊生等,2017;庄统敏等,2020),但对技术创新的“方向”并未进一步深人探讨。对于单一环境规制视角,“波特假说”(Porter and van der Linde.1995)和偏向性技术进步模型(Acemoglu et al,2012)是其中最重要的两大主流理论框架。基于这两大主流框架,国内学者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在理论方面,基于偏向性技术进步模型,大多研究能够得到较为一致的结论,即环境规制政策可以有效引导技术创新偏向性地发生在绿色领域,从而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景维民和张璐,2014;王林辉等,2020);在实证方面,关于环境规制对中国工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检验,主要集中在“弱波特假说”是否成立(杜龙政等,2019;万攀兵等.2021).以及两者之间是否呈现“U”型关系(刘伟江等,2022),不过尚未达成一致结论。当然,也有研究将金融发展作为环境规制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调节变量来探究金融发展、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张建鹏和陈诗一,2021)。当前研究视角缺乏对于政策作用以及政策间协同机制的深入分析,从而使得该领域研究成果虽然丰富,但尚未达成共识。因此,本期分享的文献尝试弥补现有研究不足,并聚焦回答以下问题:在理论方面,如何将金融发展与环境规制纳人同一理论框架之下?在同一理论框架之下,金融发展与环境规制如何协同解决工业绿色技术创新所面临的“动力”与“方向”问题? 在工业绿色增长转型的实现路径中,具体哪种组合的协同效应能更有效地提高绿色技术水平?
表中报告了地区金融发展对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回归结果,结果均控制了地区固定效应与行业一年份固定效应。同时,考虑到面板数据在个体与时间维度皆会因扰动项自相关而引致标准误低估问题,本文参考Moshirian et al.(2021)以及董直庆和王辉(2021)的设计,将回归标准误聚类到“省份一时间”维度。第(1)(3)列分别表示不加入控制变量和加入控制变量时地区金融发展对工业行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第(2)、(4)列则代表地区金融发展对工业行业非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从回归结果看,无论是对于工业行业绿色技术创新还是非绿色技术创新,地区金融发展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上述分析表明,在当前中国情境下,单一的金融发展虽然能够有效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但其作用目标缺乏针对性,对非绿色技术创新也能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甚至从回归系数看还要高于绿色技术创新,这难以适应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需求。因此,需要从多视角、多层次去考察政策措施组合,从而能够更好地引导和激励绿色技术创新,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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